关于开展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11:29: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泉人核〔2011〕23号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
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市直各主管部门:
2011年的年度考核工作,总体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人核〔2010〕30号)精神进行组织实施。由于考核时间紧、任务重,现将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提前通知如下:
1.各单位的优秀比例仍实行“先批后用”办法。为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优秀指标的报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泉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附件3,注:序号采用年度考核文件的附件编号,下同)、《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审批表》(附件4)。
2.各单位要把参加培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今年的部署,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参加《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公共课培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此外,今年内参加过“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培训班”、“泉州CIO(信息总监)培训班”、“机关文字工作研讨班”、“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加强及创新社会管理培训班”、“节能政策与节能环保培训班” 等六个班次的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可视同完成2011年度公共课培训任务。按照规定,凡未能按时完成公共课培训,或参加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对象,今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为此,请各单位把被考核人员参加上述培训的情况如实填入《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7),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
尚未参加培训的应训对象,请按照《关于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保密知识与职业道德、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1〕15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1〕15号)要求,抓紧于12月31日前完成网络培训与考试任务。对于拟选择集中培训的学员,市公务员局将委托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于12月份分批组织施教,请学员所在单位统一填写“集中培训报名表”(附件9);开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每位学员。
3.上述四份表格(附件3、4、7、9)应从泉州人事网站下载(http://www.qzrs.gov.cn),一律用Excel格式填写,于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邮箱:chinaqzrs@126.com)。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申报考核等次指标所需的奖惩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时间将在年度考核文件中另行通知)。
4.请各主管部门把本通知及时传递给参加年度考核的所有下属单位,并指导填写和按时上报。
 
 2011年度考核电子表格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机关事业 年度考核 预通知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