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 11:34: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闽人外专〔2014〕51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属(中央在闽)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4〕133号),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类别为经济技术领域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分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示范推广项目和常规项目等6类。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也按重点项目进行管理。面向高校的文教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重点领域

(一)重点支持省内产业龙头企业以及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国(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省建设,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的引智项目。

(二)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引智项目。

(三)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建设发展所急需的引智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示范推广项目、常规项目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申报说明见附件1),并报送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还需报送在线填报和打印的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一式二份。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1、从今年开始,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主要专家1人、团队成员2人),原则上都要求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个人项目的外国专家2015年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要求团队所有成员2015年在华工作时间加上来合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主要专家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经费资助一般高于个人项目,但如果团队项目的3名专家中有一名未获得评审通过,则整个项目不能评审通过。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引进的专家一般应是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3、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中方占股50%以上的单位也可以申报)。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对上一年度已获立项支持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继续给予优先支持。

4、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统一使用EXCEL格式项目申报书申报(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4”),其中单人类项目使用“附件2-2”的申报书,团队类项目使用“附件2-3”的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填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时,请不要增加或删减申报书的行数,否则,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评审系统将无法接收申报书,项目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5、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须向我局报送汇总表(附件2-1)、申报书(附件2-2或2-5)、评审演示PPT(附件2-5)、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附件2-6)和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须分开装订,相关附件主要包括: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书(必须规定2015年来华工作总天数以及工薪报酬数量)、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6、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表格电子版请从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公告通知”下载,文件名“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申报表”。

(三)其他要求

1、各设区市、省直中直单位要根据近几年项目立项和执行的情况,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总量调控。

2、已列入2014年度国家外专局计划的项目继续申报2015年度计划时,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连续”字样。

3、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独联体”、“软件”字样。

4、如项目申请单位是已命名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四、申报时间

10月31日前各设区市、省直中直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外国(海外)专家局(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01室,邮编:350003)。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是做好引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引智工作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请承担2014年度国家引智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单位抓紧做好项目执行及总结工作,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目执行总结材料报送我局(相关要求由我局另行发文通知)。各单位2014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我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国华,电话:0591-87310957,电子邮箱:87833950@163.com;邓光裕,电话:0591-87715852,电子邮箱:429380853@qq.com

附件:1、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网上申报说明

2-1、2015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汇总表

2-2、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个人)

2-3、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团队)

2-4、2015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2-5、评审演示PPT模板

2-6、聘请专家重点和专项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

2014年10月11日

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        201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