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1 16:48:5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社〔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学合理设岗,规范聘用行为,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现就《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德人社〔2018〕75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方面
(一)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实施意见(2017—2020年)〉的通知》(泉人社〔2017〕332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2017〕382号)精神,全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按现行结构比例执行)专业技术高、中、初级的结构比例调整为15:40:45。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应分别于2月10日、28日前将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社局核准。
(二)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人员结构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岗位设置方案重新制定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否则不予受理聘任手续。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面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德人社〔2018〕7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竞聘工作,在开展竞聘之前,应先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预审表》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
(二)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测评考察前3个工作日应将参评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备案,县人社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测评考察;相关的测评考察材料应与聘任报告一并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集中报送。相关的聘任材料于当年2、6、10月底前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人社局原则上每年集中研究确认3次。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