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在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0 09:50: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14〕71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经济法律通论》和《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培训,使广大公务员较为系统地掌握经济与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进一步调适自身心理状态,有效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推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服务。

二、培训对象

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同时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三、培训内容

1.《经济法律通论》:学习经济组织法、会计与审计法律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

2.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学习职业选择与职业定位、职业倦怠症的心理调适、假期综合症的心理调适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解决培训师资不足、工学矛盾等问题,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与考试的方式进行,在学习达到规定课时后,可直接在线考试。各单位缴费后即可组织参训对象在《德化人才网》上开通在线学习和考试,各位学员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考试任务。报名表和文件可在《德化人才网》(www.dhrc.com.cn)下载。

在网络培训的基础上,各单位应发动参训对象结合培训开展自学,学深学透课程内容,以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

五、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网络培训收费标准为70元/人(含网络考试费用)。

2.缴费方式:以单位为集体统一报名,于 11月20日前将《培训报名表》(统一用附件的 EXCEL文档格式)报送县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股备案,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sj@dehua.gov.cn。并开具缴款书到银行缴费或转帐后到县公务员局换取发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按72学时登记。届时请各单位派人到县公务员局考培股领取培训合格证,并携带培训证书进行年度验证盖章。

2.身份证号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号码,如果出现无效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档案记载不一致,导致无法登陆培训及考试系统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3.联系方式:县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股,电话:23523867。

附件:德化县公务员公共课培训报名表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