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04 15:26: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
泉委办[2007]6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提升村(居、社区,下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现就我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台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村级班子知识结构,强化高校毕业生的农村实践锻炼,努力使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我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和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全市基本实现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的目标。具体要求是:2007年,各县(市、区)分别确定一批条件比较成熟的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底,各县(市、区)有50%以上的村实现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目标;2009年底,各县(市、区)有80%以上的村实现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目标;2010年底,全市所有村全部实现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试点先行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对辖区内所有的村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站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党建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村和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广,确保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扎实有序推进。
2、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采取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为主。对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有困难的、经济相对落后的村,经县级组织部门审批,也可以从现职村干部中选派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3、着眼长远的原则。着眼于选得进、留得住、用得上、发挥好目标,招聘大学生要充分考虑从事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特殊性,重点从本市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从现职村干部中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要注意选派有奉献精神、群众拥护、素质较好且有发展潜力的村级班子成员。
4、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推进,有利于提高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与改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结构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和造就优秀青年人才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三、工作要求
1、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不占村干部职数,符合条件的,可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群团组织负责人或农村六大员。具体招聘计划和方案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报泉州市委组织部备案。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2、选派现职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的,原则上必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两委成员。村主干优先予以选派,每个村每次只选派一人参加学历教育。选派工作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经推荐参加学习的村干部,书籍费和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毕业后,持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推荐文件、毕业证书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或个人)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差旅费由个人自理。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高校必须是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校。
四、政策保障
1、经济待遇。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具备条件的,可以按属地管理原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低于以上标准的保障措施,所需经费由县、乡、村按一定比例分担。从村干部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学习期间的待遇不变,毕业后的各项待遇,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研究确定。
2、考勤考核。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执行乡镇干部考勤制度,日常考勤由所在村党组织负责。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每年由所任职乡镇(街道)组织进行考核。任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劳动合同样式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编制。
3、档案管理。被聘任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有关单位,统一由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村级党、团组织,可以将户口迁入所在村或社区。
4、教育培训。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大学生,工作期间的培训列入大规模干部培训计划,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具体教育培训方案。村干部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毕业后的教育培训参照村主干的培训要求执行。
5、奖惩措施。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最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本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在村级组织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对于在村级组织工作满3周年(包括6个月的试用期)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选拔进入村级领导班子。从现职村干部中选派参加学历教育的,毕业后继续任职满3周年的,参加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分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地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行制定相关鼓励措施。
五、组织领导
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组织、人事、民政、教育等部门要把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重视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积极为他们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他们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中贡献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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