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3 15:37: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闽人发〔2009〕90号 
各有关市、县(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
2007年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将于2009年8月服务期满;福州、泉州和龙岩等设区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也将于今年年底前服务期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参加2007年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现仍在岗服务的高校毕业生(2007年延长服务期的毕业生不列入本年度评选对象)。全省表彰推荐名额为33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三支一扶”计划协议和服务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二)甘于奉献,工作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好。
(三)爱岗敬业,善于学习,积极实践,工作能力显著提高,群众反映好。
(四)认真履行“三支一扶”岗位职责,出色完成“三支一扶”服务任务。
(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由省人事厅、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牵头并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办法进行。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人选由各有关县(市、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向所在设区市人事局(“三支一扶”办)推荐。推荐人选须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表格可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并附2000字以内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WORD格式排版打印)。
(二)初审及公示。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三支一扶”办)根据评选表彰条件和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结合县(市、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推荐意见,按照本地优秀名额确定候选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厅、省“三支一扶”办审定。
经省人事厅、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的拟表彰“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人选名单将在福建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等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福建省‘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称号,并予以表彰(具体表彰工作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市、县(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要抓紧时间做好推荐和评选有关工作,于2009年11月底前将评选有关材料报送省“三支一扶”办。
联 系 人: 苏 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传    真:0591-87546900
 
附件:1、福建省2009年“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四日
 
附件一:
 
福建省2009年“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地区
在岗人数
优秀名额
省级
市级
总人数
省级
市级
总人数
福州
21
38
59
2
4
6
漳州
44
 
44
4
 
4
泉州
 
18
18
 
2
2
莆田
17
 
17
2
 
2
三明
56
 
56
6
 
6
南平
36
 
36
4
 
4
龙岩
14
37
51
1
4
5
宁德
37
 
37
4
 
4
合计
225
93
318
23
10
33
 
 
 
 
 
 

附件二: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入学前籍贯
 
服务类型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在服务县(市、区)
 
所在服务单位及岗位
 
主要
事迹
简介
限2000字以内,以A4版面打印,另纸附后
县(市、区)人事局、
“三支一扶”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人事局
“三支一扶”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事厅
省“三支一扶”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