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派遣到我县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5 16:21: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09〕35号

各有关乡镇:

今年10月,2007年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200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已满一年。为准确评价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泉毕支〔200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7年、2008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附后)。

二、考核时间

安排在8月中旬进行,考核组人员及具体考核时间由服务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严于律已,廉洁奉公情况。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定。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自行个人总结,并于8月1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泉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表格可在德化人才网下载)。

2、单位考核。考核采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自我总结、集体民主评议(所在乡镇有关领导及服务单位全体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初步确定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意见,在8月20日前上报县人事局。

3、确定等次。县人事局根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总结以及服务单位考核意见,研究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等次,并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事局并通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及本人。

五、考核结果使用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三支一扶”办报市“三支一扶”办核准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予以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典型,县“三支一扶”办将推荐给上级“三支一扶”办予以通报表扬。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关于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执行。

2、关于报考公务员。(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3)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今年秋季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继续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主要是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组织专门面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和地方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的公务员考试。

3、关于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2)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附件:1、2007年、2008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名单

2、泉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doc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