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离岗前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5 16:07: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09〕36号

各有关乡镇:

2007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将于2009年10月9日完成两年服务期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市派遣到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离岗前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毕支〔2009〕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今年是全市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第三年,也是2007年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之年。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离岗前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全市“三支一扶”政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群体的安定稳定,关系到服务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顺利发展。各有关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切实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抓紧安排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离岗前的交接工作。服务单位和毕业生共同列出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业务工作、文件资料和财务设备等交接清单,在明确相关交接事项,履行交接手续后,毕业生可按照协议离开服务单位。

对于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原岗位“三支一扶”服务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原服务单位和县“三支一扶”办同意,报市“三支一扶”办批准后,可延长服务期至2010年10月9日。在延长服务期期限内不享受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等期满有关优惠政策;且不能报考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组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待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有关乡镇要在8月20日前将《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采集表》和毕业生一寸免冠彩照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三支一扶”办。

三、确保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

各有关乡镇和服务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思想教育,确保2009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要进一步加强离岗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增强毕业生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交通事故及防其他意外伤害意识,提醒毕业生注意回乡旅途安全。同时,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全面了解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及时掌握毕业生动态,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与县“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人:陈文钦 联系电话:23522351 

传真:23522351  E-mail:rsj@dehua.gov.cn

附件: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采集表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