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30 10:58: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省公务员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91号)及2009年全省干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09年我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任务
1、2009年公务员统计表沿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制发的《公务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式样。以下两张表无需录入数据:分别是“公务员统计表”中第16表“2006年、2007年录用公务员来源情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中第13表“2006年、2007年录用参照管理人员来源情况”。具体填报方法见《2009年公务员年度统计表有关问题的说明》。
2、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由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填报。统计对象:上述单位全部职工。表式与去年相比:增加了事业单位总体情况表;事业单位用人方式表结构有所变化;其余报表进行了形式上的精简。
2009年《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由公有(集体)经济企业填报。表式与去年相比:主要是报表进行了精简,由原来的17页精简为现在的10页。精简的报表主要是:不再区分国有、集体企业;管理人才基本情况表和培训表进行了压缩。本表主要统计公有经济企业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统计分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本地区政府机关公务员及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市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科负责本系统公务员及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
《公务员统计表》的统计范围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各级行政机关,统计对象为统计范围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和暂缓登记人员。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以及在党委、人大、政协班子没有兼职的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
除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委员,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外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均统计在“行政机关”栏,报上级政府人事局汇总。
城市街道办事处属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填报,由上级政府人事部门汇总。隶属层次按上级政府的层次填写,而不是按照乡镇层次填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的统计范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统计对象为统计范围内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暂缓登记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统计分工与去年一样。
三、报送时间
请市直各单位于2009年1月22日前,各县(市、区)于2009年1月29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经审核后的统计汇总数据以及相关说明材料的电子文件和打印件(A4纸型)各1份,派专人报送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四、统计软件
1、2009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继续使用《公务员统计系统》软件,请登录技术支持网站(www.zzbsoft.com.cn)或www.qzrs.gov.cn.下载更新程序,对统计软件进行升级。《2009年公务员年度统计表有关问题的说明》及《2009公务员统计报表说明模板》及统计培训资料请到泉州市人事局网站www.qz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使用《2009年人事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软件注意事项:
﹙1﹚2008年升级补丁程序安装
①、2008年补丁程序是针对已经安装过2008年人事统计软件(即JHDC报表系统),且系统中已有2008年统计数据的用户。此类用户需先下载两个文件:①2008年补丁程序;②2009年人事统计报表结构。
②、首先安装升级补丁程序。系统主菜单中会增加一个“报表系统管理”的下级子菜单“导入报表结构”;其次,将2009年人事统计报表结构导入到系统中。然后按照软件操作手册要求,即可完成2009年的数据填报工作。
﹙2﹚、2009年人事统计程序安装(最新版可重复安装)
此前未安装过2008年人事统计软件的用户,可直接下载2009年人事统计安装程序,直接安装完毕后即可使用,开始数据填报工作。无需再导入2009年人事统计报表结构。
五、有关事项
2009年公务员年度统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数字统计截止时间为本年的12月31日。其中增加、减少和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统计汇总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好业务培训,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检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要按照分工对统计数据进行逐级汇总,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
各单位在报表填报及汇总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请与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人:黄雪琳,联系电话:22112357。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策法规 统计 通知
抄送: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市委组织部。